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财政局近日对四家环保科技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以维护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和政府采购秩序。
据了解,被处罚的四家公司分别为唐山市鑫理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鑫诩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友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朝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调查显示,2024年3月12日,这四家公司在参与生态环境局路南区分局“路南区陡河水质维护治理”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相互恶意串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七)中“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情形。
路南区财政局对四家公司提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四家公司均提交了申请书,主动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申请立即作出行政处罚。路南区财政局对四家公司作出如下处罚:唐山市鑫理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8000 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唐山市鑫诩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友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唐山朝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000 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此次处罚彰显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